第1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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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老话说得好,自古深情留不住,唯有套路得人心! 韩璋耗费心思准备的小心机,确实没有白费,全都戳在了沈清澜的心坎上。 他今日衣着并不特别,是一件洗得微微发白褪色,但非常整洁的青布长衫。 ——着装虽简朴但干净,让沈清澜觉得他举手投足皆是风骨; 他此刻虽在小跑,却并不显狼狈,步伐稳健,背脊如松。 ——让沈清澜觉得他自信大方,气质仪态上好; 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,充满男子的性张力。 ——尽管沈清澜并不知道性张力这个词,但韩璋的声音让他耳朵发痒。 最后是韩璋的相貌。 鼻若悬胆,朗目疏眉,丰神俊朗。 身高八尺,宽肩窄腰,整个人英气又俊逸,不似时下大多数文弱书生,更似富有阳刚之气的少年将军…… 惊鸿一见倾心许,半生痴念半生怨。 沈清澜不爱诗书,偏爱潇洒意气,韩璋的长相气质妥妥在他的审美上。 当看清来人的那刻,他只觉得胸口发紧,呼吸都滞了一瞬,脸颊霎时爬上两抹可疑的红晕,心脏不受控制地怦然跳动起来。 一眼万年,心间悸动,情愫悄然生长。 “他……就是到此一游,写《双魂记》的那位韩郎君吗?” 沈清澜视线落在门口走进来的人身上。 往日骄纵的说话语气,突然变得温柔含蓄起来,之前还称呼韩秀才,现在也变成了韩郎君,眼眸害羞又明亮。 旁边的贴身小侍巧东和巧西,注意力也被门口的韩璋吸引,一时并未注意到自家主子的异样,闻言赶忙回道。 “他刚才自称韩某,还说要买《新经诗注解》,今日这么巧的只有写《双魂记》的那位韩秀才了。” “公子,他定是韩秀才!没想到韩秀才话本写得好,模样也长得这般俊朗!” 巧东巧西语气激动,双眼也是冒星星。 他们因为是贴身小侍,自然也有幸跟着沈清澜提前看过话本内容,同样被话本故事深深吸引,此刻也难免有些面见偶像的滤镜和兴奋。 主仆三人对韩璋的第一印象都非常好。 而另一边的王掌柜。 因为有主子叮嘱,所以也并未立刻把书籍交给韩璋,而是笑道。 “韩郎君莫急,向南书院夫子教学严格,王某早料郎君恐怕来晚,索性单独留了一本,韩郎君请往雅间歇息片刻,我这就差人去取书来。” “当真?太好了,多谢掌柜惦念,来日韩某定当回报。” 韩璋欣喜道谢。 王掌柜乐呵呵笑:“韩郎君无需客气,您有空多写几回话本,让咱们书斋能多揽上几位客人,就可以了。” 说罢,便让伙计带韩璋去雅间喝茶歇息。 书斋不是茶楼,并不会长时间接待客人,因此雅间面积并不大。 韩璋走进去便看见了沈清澜主仆三人。 他视线落在沈清澜身上,先是目光微怔,眼中流露出被沈清澜哥扮男装的俊俏模样惊艳到的神色。 然后便反应过来自己失礼,不好意思拱手作礼打招呼。 “抱歉,兄台气度华章,令人见之心折,方才是韩某失礼了。” 沈清澜长得虽漂亮,但却并不是柔弱那款,而是俊美精致,扮做男装并不突兀,像个温文尔雅的美男子。 韩璋被惊艳怔楞的反应并不稀奇,甚至很正常。 所以,沈清澜也并未觉得冒犯,反而心中还有些隐秘欢喜,忍不住主动邀请道。 “无妨。兄台若是不介意,一起同桌如何?” 说罢想到什么,又补了一句:“在下姓王,单字一个澜。” “……好,王兄不嫌弃,那韩某便叨扰了。” 韩璋只是稍微犹豫了下,就笑着走过去坐下。 然后也自我介绍:“在下姓韩,名勤璋。” 他举止大方,性格不卑不亢。 沈清澜很喜欢他这般坦荡不做作的性格,不由想与他多说些话,继续主动挑起话题。 “韩兄,你姓韩,今日又恰巧前来购买《新经诗注解》,韩兄莫不就是写《双魂记》的那位韩先生?” “王兄,你……”是如何得知的! 韩璋闻言自是露出惊疑之色。 毕竟写话本对读书人来说,不是什么正经之事,大部分书生都不愿让人知道马甲。 沈清澜见状,把提前准备好的说辞拿出来解释。 “王掌柜乃是家叔,我平时帮叔叔打理书斋,专门负责书籍的抄写和刻印等事宜,因而提前阅读过先生的大作。” “先生大才,想法奇特,行文妙笔生花,我很喜欢先生写的《双魂记》!” “前日听叔叔说,先生今日可能会来书斋,心中甚是欢喜,一时心急冲动,便没忍住前来瞻仰先生风采,顺便……顺便向先生讨问书中内容后续,那张秀才是否能够一举高中,与乐哥儿有情人终成眷属呀?” “还望先生能解答一二,否则王某心中实在抓心挠肝,辗转难眠!” 说到最后,沈清澜都顾不得自己现在哥扮男装的仪态了。 满脸都是拜托拜托的撒娇央求之色。 真是可爱得很。 韩璋也忍不住勾了勾唇角,才道。 “原来如此,王兄过奖了,不过雕虫小道,先生二字不敢当,《双魂记》能受王兄喜欢,实乃韩某知己之幸。” “至于话本后续内容……并非韩某小气,不愿透露些许,而是盖有玄机,存其悬念,凡有期待,岂不更加有趣?” 剧透是不可能剧透的。 现在剧透了,还怎么让漂亮夫郎主动惦念他,以后继续来找他? 但这可把小哥儿给委屈失望坏了。 “可是韩兄,我真的太想知道了,盼不着下文,我接下来定度日如年,寝食难安……要不,韩兄你就说一点点,一点点就行。” “或者,你就告诉我,张秀才和乐哥儿,他们最终到底能不能在一起?” 沈清澜还是不死心,想要听剧透。 因为他不能接受悲剧,如果张秀才和乐哥儿是悲剧,那甭管是撒娇卖萌,还是死缠烂打,又或者威逼利诱,狂砸银子,他都要让人改结局! 可惜韩璋心硬如铁。 “不可说,便是不可说。” 但看沈清澜失望的模样。 韩璋又笑道,“不过,王兄这般期待,实在叫韩某荣幸之极,韩某回去定加快速度,早点把后续写出来,让王兄提前观摩如何?” “真的?好吧,那你可要快点呀。” 沈清澜还是很失望,可也只能作罢。 毕竟韩璋不是专门以写话本为生,他是要考科举的,不能耽误了前程。 不过,虽然剧透不行,但已经写出来的总可以问吧! 沈清澜很快又期待追问。 “对了韩兄,你书中有写过一种叫做‘棉花糖’的吃食——其中拉丝的能绕三圈不断,软块的入口即化,瞧着实在好吃得紧,现实中可真有这种吃食吗?” “自然是有的。只是这吃食,是我曾阅读杂书时,一时得来灵感自己琢磨的,外面没有卖。” 韩璋想了想,没有隐瞒,又把做法也说了出来。 “拉丝的棉花糖,是把糖块融成浆水,然后用竹签蘸糖浆快速旋转,糖丝遇空气凝成网,形似棉花而成;” “软块的棉花糖,则是将鸡蛋清打成沫,加入鱼胶定型……最后的成品形似天上云层,口感绵密,不费嚼牙。” “王兄若有兴趣,回去可让府中厨子做来试试……” 沈清澜是个喜欢吃的,听着口水都快流出来了。 闻言立刻催促身边的小侍:“巧东巧西,你们听清楚没?快把方子记下来!” “都记住了,主子。” 巧东巧西赶忙点头,作为伺候的下人,速记主子言语是他们首要技能。 “那就好。” 沈清澜点头。 接着反应过来什么,他又赶紧对韩璋道:“韩兄,这是你自己琢磨出来的独门吃食方子,我不能白要,你看我花10两银子给你买如何?” 然后说完。 沈清澜就后悔了。 因为时下读书人都讲究风骨,讲究视金钱为粪土。 他直接说拿银子买,韩兄会不会觉得他铜钱臭,觉得他是故意羞辱嘲笑他,伤到韩兄的自尊啊? 这般想着,沈清澜顿时懊恼不已。 而韩璋会嫌弃吗? 当然不会! 他都吃软饭了,哪里还会如此玻璃心。 只见韩璋不仅没有露出羞辱之色,反而还有些惊喜道。 “我这吃食方子能值10两银子?” 这反应倒是让沈清澜懵了下,显然第一次见到这么接地气的读书人。 许是看出他在想什么。 韩璋有些不好意思解释。 “让王兄见笑了。韩某家中贫困,每年为筹束脩,已耗费家中父母和叔伯亲人之力,明年科考在即,为筹科考费用,韩某才不得不在读书之余,以写话本为生。” “10两银子对韩某来说,当真是解燃眉之急,适才有所失态,还望王兄见谅……” 他虽说着自己的窘迫,但态度却是那么大方。 一点都没有因为寒酸的家世而自卑,笑容依旧爽朗,并不觉得自己低微出身有何不耻,自信又从容,坦荡又磊落。 就仿佛《双魂记》中那个才华横溢,自信昂扬,书生意气的张秀才,活生生从书中走了出来。 “……” 望着面前君子端方,仿佛渡上一层耀眼金光的韩璋。 沈清澜心中的懊恼尴尬不仅迅速消散,他的小心脏还怦怦直跳起来,犹如野鹿乱撞,悸动非常。 不愧是能够写出张秀才那般话本人物的秀才郎,韩兄当真和别人不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