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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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韵:“傅总工作这么忙,没有打搅吧?” “不忙呀,这几天老公都在家陪我,今天还带我买了新衣服,姐姐你看,” 乐清斐站起身,转了一圈,双手抱胸,跟童装海报似地摆了个pose,“好看吗?” 施韵气得重重出了口气,但乐清斐的确把dior新款穿得很好看,米白色山羊绒开衫上绣着的一只只粉色小蝴蝶,跟乐清斐一块儿在飞。 气不起来。 “是是是,你最好看了。”施韵轻笑一声,让他别显摆,坐下吃饭。 傅礼左手搭着身旁的椅背,微微侧身,镜片后的温柔目光全数落在正展示新鞋子的人身上,在乐清斐成功左脚绊右脚的瞬间,冲上去,揽住腰把人捞了起来。 施韵将傅礼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。 愈发不解,于是在上主菜前,开门见山道:“傅总对我弟弟真好,一点看不出是被逼着娶男人的直男。” 在昨日挂断视频后,施韵还是不放心地查了许多傅礼资料,打电话给国内的同学,终于问到了一些跟媒体报道有出入的地方。 傅礼在傅家的处境并不好。 虽说是名正言顺的长子,但到底多年在国外,傅氏大半产业都在继母邹家手里,被继母设计、也为集团元老的支持被迫和一个男人联姻。 对方不知道联姻对象,但施韵已在电话那头气得眼冒金星。 “傅总,你…” “哐当——!” 乐清斐的果汁洒了,抓起餐巾就往卫生间跑。 傅礼和施韵双双愣住。 “失陪。”傅礼起身追了上去。 施韵闭了闭眼,扶额叹气,“这个乐清斐,就这么在意傅礼?” “在意?” 乐清斐坐在洗手台上,擦着衣服,伤心道:“我当然在意啦,这可是新衣服就被我弄脏了…” 傅礼给司机发了信息,收起手机,“你姐姐大概误会你在意刚刚听到的话。来,衣服先脱下来。” “什么话?”乐清斐配合地抬起手,“我会误解什么?” 傅礼脱掉乐清斐被打湿的衣物,用自己的大衣裹住他,“如果你喜欢我,就会在意接近你是否别有用心,只有不喜欢才会不在乎。” 说着,傅礼抬眼看向乐清斐。 乐清斐正在玩大衣袖口上的宝石,“哦”了声,问他这是不是真的。 傅礼笑了笑,摘下递给他玩,没再说话,等司机送来备用衣服后开了个房间让乐清斐去换。 乐清斐换好衣服出来,“其实我要跟你道歉,我误会是你逼着叔叔让我结婚,没想到你也是被迫的。对不起呀傅礼。” 傅礼抬手将歪掉的草莓发卡重新戴好,“走吧。” 新换的衣服鞋子也是今天买的,乐清斐也很喜欢,拿电梯当镜子照,踮踮脚,转了半圈,无意间瞥见墙上傅礼的侧脸。 “傅礼,你不开心吗?” 乐清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问,因为傅礼看上去明明和往常没有区别。 傅礼抬起眼,笑着说“没有”。 电梯门开,二人并肩走过长长走廊,地毯很厚,没有声音。 乐清斐悄悄又去看他。 为什么明明不开心,却要说没有呢? 他不明白。 席间,傅礼向施韵做出解释:一见钟情。 偏偏施韵找不出错处来,从小到大乐清斐被人说过笨笨的不会读书,冲动心大,大聪明没有小聪明不够,但所有的评价都有后半句—— 乐清斐将下巴搁在纯白桌布上,亮亮的黑色眼睛随着二人一来一回的对话,左右转动,香雪兰粉白花瓣从他的脸前飘落,像舞台拉开的幕布,让人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脸上。 「可长得实在漂亮」 小时候就担心他被坏人的一颗巧克力骗走,现在还担心被坏人的别墅庄园劳斯莱斯爱马仕…嗯,这好像就不叫骗了。 施韵收回思绪。 晚餐是傅礼根据二人的喜好口味安排的,只是未免太由着乐清斐了,全是甜食和肉,连菜叶的影都没有。 施韵给乐清斐点了蔬菜,让他全吃了。 乐清斐原本吃饱了正在打瞌睡,揉了揉眼睛,重新拿起银叉,一口口吃着蔬菜沙拉。 傅礼从外面接了电话回来,擦过手,拿起新餐具把胡萝卜和黄瓜一一挑出来,“不想吃就不吃。” 乐清斐咬着生菜抬头,茫然地看着傅礼,像只被打断吃草的小羊。 施韵笑道:“他就是兔子变的,小时候就喜欢晚上去厨房偷吃胡萝卜和黄瓜。” “是吗?”傅礼看向乐清斐,“喜欢吗?” 乐清斐似乎还在瞌睡,迷迷糊糊,不动也不说话。 傅礼镜片后的双眼温柔地望着他,轻声又问了一遍,“清斐真的喜欢吗?诚实一点,我们才会知道清斐想要什么。” 乐清斐看了施韵一眼,还是不说话,继续低头吃菜。 施韵蹙紧的眉心慢慢解开,几秒后,她端走了乐清斐面前的餐盘,没再说话。 前往机场前,施韵和傅礼在包厢里单独聊了许久。 乐清斐在保镖的陪同下,去了顶楼天台看跨年夜彩排的烟花,拍了许多照片,在陪姐姐去机场的路上分享给她看。 “照顾好自己,”施韵抱了下他,“多吃点肉。” 在那样家庭下相依为命长大的二人,总是有着某种默契。 乐清斐点头,挥手跟姐姐说下次见,转过身,眼泪就掉了下来。 回家路上,傅礼没有出于礼貌回避乐清斐的眼泪,不停地给他递手帕,一张又一张,最后乐清斐破涕而笑。 “你到底有多少手帕呀?” “很多,”傅礼笑着说,“你一路哭回家也没关系。” 乐清斐看了眼他,张了张嘴,犹豫后还是开了口:“姐姐去寄宿学校,我就老是吃不饱,因为婶婶总说小孩子吃太多不好,吃太多就会变得很懒,可是我真的很饿。” “冰箱里能吃的只有生菜、胡萝卜和黄瓜…其实我最喜欢吃黄瓜,但只吃黄瓜就会被发现,所以每一样都要吃。” 乐清斐抬起手臂擦眼泪,瓮声瓮气道:“可是我真的不喜欢吃胡萝卜。” 傅礼靠近,手在触碰到乐清斐后背的衣物布料时转弯,拥抱取消,轻轻揉了揉他的头,“嗯,以后都不吃胡萝卜了。” 乐清斐撩起眼睫,被泪水沾湿的睫毛在一帧帧闪过的橘黄路灯下,像冰晶般亮起微光,湿漉漉地望向他,点头。 二人对视了两盏路灯的时间,傅礼率先移开眼。 “对了,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呀?” 傅礼垂着眼,拧开水瓶递给他,“只是猜测,这两天你都没有把它们吃掉。” “是吗?”乐清斐歪了歪头,伸出手指,“我怎么不记得吃过…唔。” 傅礼往他嘴里塞了板巧克力。 乐清斐不说话了,靠坐回去,窝在车窗和座椅的夹角,安静地看着窗外雪景吃巧克力板。 傅礼拿出手机回复积压一天的邮件,忘了续巧克力,乐清斐开始思考。 “你呢?” “嗯?” 乐清斐靠在车窗上,看着不解望向他的傅礼,说:“你让我诚实一点,那你今天为什么明明不开心,还说没有呢?” 什么? 傅礼怔住。 他没想到乐清斐还记得这件事,像一台巨大的24/7的粉碎机,乐清斐的情绪和记忆总是转瞬即逝。 同居第一天,明明白天还那么害怕紧张,夜晚却能忘记关上卧室的房门,万事万物在他眼中只有0与1的区别:没发生与正在发生。 傅礼为此感到担心,却又时常庆幸乐清斐的健忘和善变,至少代表曾经吃过苦都会轻易忘掉。 所以健忘的乐清斐记得他曾经否认的伤心,这就足够了。 “忘记了。”傅礼笑着说。 乐清斐深有感悟地点头,“我也经常会忘,那你下次也要诚实一点,不然要是忘记了自己为什么伤心,那就更伤心了。” 傅礼点头说“好”。 回到家,乐清斐赶紧洗了澡,开开心心地回房间看今天买的衣服。 可罗西塔告诉他,衣服还在清洗中,不过鞋子已经整理好了。乐清斐道谢后跑进衣帽间,却没有看见鞋子在哪里。 罗西塔笑着推开客厅右侧的房门,“先生取消了书房,说鞋室或许会更适合小先生。” 乐清斐的鞋子也住上了大房子,哦不对,是和他一直想玩的滑板和公路车一起同居。 每一件东西他都好喜欢,简直快要看不过来。 这时,乐清斐想起什么。 傅礼不喜欢让人进书房,出来泡咖啡,捡起门缝里乐清斐塞的感谢卡片。 [谢谢你送我的漂亮衣服和鞋子,还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。 我会好好玩的。 乐清斐(心)] 傅礼勾了勾唇,忽然,“咚”的一声响从斜对面的房间里传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