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9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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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一辈子宠孩子,几乎什么都为沈大哥代劳。 再加上他的确像沈父,就逐渐养成了老实懦弱没主见的性格。 第150章 邀功 夏可晴一直等着沈大嫂找自己辞职。 毕竟能自己当老板,谁会喜欢当打工仔? 这个年代餐饮行业大有可为。 特别是学校附近的餐饮行业,只要价格公道,东西不难吃,基本上都能赚到钱。 如果有野心,说不定能发展成全国连锁店。 没野心的也能发展成几十年口碑老店。 要不是精力不够,专业不对口,她都想掺一脚。 赚钱什么的,她最喜欢了。 尝到了钱的甜头后,很难有人不爱的。 她把这件事通过写信的方式告诉了沈霁川。 这种时候是肯定要邀功的。 男人有时候心里都明白,但是他们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。所以夏可晴直接就把这件事挑明了。 她和他现在虽然是夫妻,但他不能让她觉得,就因为嫁给了他,她为他的家人打算都是应该的。 怎么是应该的呢? 人跟人本来就是相互的,从来都没有应该的。 难道原主跟男主定亲了,原主花男主的钱就是应该的吗? 如果没有定亲这件事,换句话来说,如果男主不是图原主这么一个人,凭什么白白把钱给她花? 所以夏可晴也要让沈霁川明白,她是为了他,才会尽心尽力帮助沈大哥和沈大嫂。 她在信里写,她的店铺发展情况挺好的,大嫂也很适应店里的生活,现在在店里如鱼得水。 她对大嫂本人非常满意。 因为她是一个爽朗健谈,还愿意学习的人。 她欣赏这样的态度。 说不定大嫂通过不断学习,还能成为她店里的销冠呢。 如果成为销冠,那就说明是有潜力的,到时候有新店开张,也可以把她提为新店的店长。也算是一个小管理层了。 作为管理层不仅底薪更高,提成比例也会相应提升,门店的业绩做上来之后还会有一笔不菲的业绩奖金…… 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堆。 虽然没有明着说,你快夸我,我把你大嫂照顾得多好!我为了这个家,在尽心尽力培养她。 但是字里行间很明显,因为是你大嫂,所以我尽心尽力培养,没有藏私,现在大嫂进步很大,说不定以后能当店长拿分店的业绩奖金。 写完这些之后就已经把一张纸都给写满了。 第二张纸,夏可晴又写到大哥。 大哥的情况就不太好了。 因为大哥性格有些木讷。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不明显。 因为在村里,大哥只要种地干活就行了,其他的他不擅长的事情自然有父母帮忙协调。 所以从来没人觉得他性格木讷,不会跟人交流沟通有什么问题。 这也反映了当初沈爷爷和沈奶奶带孩子的一个弊端。 长辈带孩子其实真的不上心。 只要孩子活着,能吃能喝就行,其他方面没人在意,也不重要。 当然,也可能跟沈大哥本身的天资有关。 跟天资有关的事实就比较残酷了。 夏可晴也没有直接说,毕竟就算沈霁川年少离家,可能对自家的家人并没有太多的感情。但家人毕竟是家人。 自己可以嫌弃,但外人如果说了不好听的话,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。 所以夏可晴没直说。 她只说沈大哥时运不济,换了好几份工作都不如意。 在工地还因为不善言辞被人穿小鞋,差点出事。 不过好在没出事。 这是万幸。 她为沈大哥的前途感到深深的担忧,希望自己能为他做点什么。 她在信中娓娓道来,虽然只是简单的日常,却看上去一波三折,以至于沈霁川的眉头松开了又皱紧,皱紧了又松开。 看完之后心里暖洋洋的。 她竟然为我做了那么多! 这就是夏可晴的目的了。 因为基因型的差异,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更理性。 但并不是说男人就没有感性的一面。 因为是你的妻子,所以我对你好,对你的家人好。 三观正常的男人也会为此感动。 男人一感动,他的行为就很直接。 打钱,直接打钱。 比如说,夏可晴捏着一张薄薄的汇款单,看着上面一长串的数字,勾起唇角无声地笑了。 沈霁川还是老样子,不太擅长表达。 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这家伙的字好像进步了不少。 他的字一开始也不丑,大概是职业的缘故,他的字遒劲有力。 但也仅限于此。 只是看到这封信,夏可晴觉得,他的字好看了不少。 笔锋凌厉,字体绝对变好看了。 啧,这人,还知道偷偷背着她练字? 这让夏可晴想起一件事,那时他们还在家,两人蜜月新婚,夫妻之间的事情难免频繁了一点。 好在这个年代已经有小雨衣了。 不用夏可晴主动提,沈霁川就知道用,这很值得表扬。 毕竟她还有两年学业没有完成,在后世,大学生结婚生子好像是很寻常的事情,毕竟都是成年人了。 但在这个年代,除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一些女学生在读的时候已经有家庭孩子了,正常情况下如果怀孕,肯定得休学。 她可不想成为当代大学生中的显眼包。 好在沈霁川自觉,这能加一分。 然后就因为这个“小雨衣”,被沈大哥家的沈旭峰小朋友看见了,以为是气球,非要拿去灌水玩。 沈旭峰本来是怕沈霁川的。 但那是因为距离远,相互之间不了解,况且还有职业滤镜。 现在自家三叔回来了,每天住一起,这种畏惧肯定会伴随着好奇。 人类幼崽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。 如果不是常年挨揍,他们好奇心可强了。 沈旭峰就常常偷偷跑自家三叔房里来,来的次数多了就发现,三叔没有那么可怕。 所以他还对自家三叔屋里的东西感兴趣。 然后看到了“小雨衣”。 无奈之下,沈霁川只能告诉他,必须先把作业写好了才能玩。 沈旭峰过完年九岁了。已经上小学了。 有寒假作业的。 小男孩还是有些怕自家三叔,只能乖乖去写作业了。 但他胆子大了很多,沈霁川辅导他写作业的时候,他还嫌自家三叔字写的丑,力气也太大了,把他作业本都划破了。 夏可晴回忆了一下,她记得沈霁川当时是没什么反应的。 毕竟被亲侄子嫌弃字丑,还能跟小孩子一般见识? 但现在看来,这厮绝对是听进去了,并且还偷偷练字了。 读书练字这是好事,必须得夸,情绪价值必须得提供得满满的! 所以沈霁川收到了新婚妻子的信,第一句就是夸他。 夸他的字好看,笔锋凌厉,从字就能看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。